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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执法南岸区大队:

企业用塑料桶运送柴油被执法部门罚5000元

  本报讯 一辆普通皮卡车,几个塑料桶,竟敢偷偷运输数百升柴油?近日,重庆交通执法总队直属支队南岸区大队根据市民举报,查处了一起非法运输柴油案件。

  5月底,一市民向南岸区安委办实名举报,称在某加油站看到一辆渝B牌皮卡车用塑料桶加注柴油后离开,存在安全隐患。接到举报后,执法人员立即展开调查。监控视频显示,5月31日当天,该车驾驶员李某用多个塑料桶加注了343.88升柴油。经查,这辆皮卡车属于某建设工程劳务有限公司。公司负责人施某交代,因为拖欠危化品运输公司费用,情急之下便安排员工用普通皮卡运输柴油,供工地使用。

  据了解,柴油属于三类危险品,必须使用专用车辆运输。同时,塑料桶易产生静电,车辆缺乏防火防爆设施,存在严重安全隐患,一旦发生事故,后果不堪设想。南岸区大队执法人员依法对施某处以5000元罚款,并责令企业整改。

  记者 舒楚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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