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隆力信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本委受理龙保国与你公司工伤保险待遇争议一案,因与你公司直接、邮寄送达无果,根据《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二十条的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裁决书。裁决:一、由被申请人重庆隆力信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支付申请人龙保国因工受伤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61767元、一次性医疗补助金32640元、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73440元、住院伙食费112元、住院护理费1400元、停工留薪期工资20589元、鉴定费400元、鉴定检查费98元;二、驳回申请人龙保国的其他仲裁请求。
上述款项合计190446元(大写壹拾玖万零肆佰肆拾陆),在本裁决书生效后的五日内履行完毕。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本委领取上述法律文书,逾期则视为送达。本委地址:重庆市开州区汉丰街道月潭街22-1号,联系电话023-52299591。
特此公告。
重庆市开州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5年8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