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本以为要闹上法庭撕破脸,没想到调解让我们把事情解决了,还能好好商量孩子的事情。”近日,在丰都县法院“善和之家”调解室,一场可能剑拔弩张的离婚纠纷,在法院与民政局的联合调解下,得以平和落幕。
小张与小美(均系化名)经人介绍后相识并恋爱,并到民政局办理结婚登记,婚后生育两个子女。因性格不合,双方经常为家庭琐事发生争吵。矛盾不断累积后,小张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判决离婚,同时表示希望子女由被告小美抚养。
立案过程中,小张在法院提供的起诉状“示范文本”中勾选了“同意先行调解”选项。承办法官认为该案具备调解基础,且涉及未成年人抚养问题,更适合用柔和的方式协商解决,以避免诉讼对抗对家庭关系特别是对子女造成的二次伤害。
为此,丰都县法院立即启动联调化解机制,联合县民政局共同开展调解工作。在“善和之家”调解室,县民政局调解员凭借多年的婚姻家庭纠纷调解经验,耐心倾听双方诉求,引导双方放下对立情绪,聚焦“共同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核心问题进行沟通。调解法官则从法律角度出发,向双方讲解离婚涉及的子女抚养、共同财产分割、债权债务承担等法律规定,明确权利义务边界。经过多轮细致调解,小张与小美逐渐接受了法官和调解员的调解建议,并成功达成调解协议。
通讯员 湛 野 周 蓉 记者 朱颂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