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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头约定临时工作,单位毁约举证困难,万州区法院为求职者普法

既解了“法结” 又化了“心结”

  “曾以为口头沟通就能形成有效约定,却因未留存相关证据,在主张权益时面临重重困难……还好法官把法律规定讲得清楚明白,还教我以后找工作的时候该注意什么,心里总算得到了宽慰。感谢法官的帮助。”在调解室里,当事人覃女士在与万州区法院法官助理邬东交流之后,由衷地表达了谢意。近日,邬东依托“万事周”解纷品牌,成功化解一起纠纷。

  此前,覃女士称与某培训机构口头约定:为暑期班辅导作业14天,每日课时费为100元,课程结束后结算报酬。为准备此次授课,覃女士拒绝了其他工作邀约,但临近开课时间,培训机构提出因“学员太少、无法成班”而取消课程,多次协商无果后,覃女士诉至法院,请求培训机构赔偿经济损失。

  诉讼过程中,邬东依托“万事周”多元解纷“庭前疏导+靶向调解”工作模式,先行召开庭前会议,组织双方当事人交换证据,但覃女士面临举证难题:她主张存在口头授课约定及报酬标准,但不能提供书面合同、聊天记录、通话录音等证据,无法佐证口头约定的具体内容。覃女士就其主张的权益,面临需进一步提供证据的客观情况。双方情绪对立,陷入僵持,邬东随即通过“背靠背”调解方式,向双方释明举证规则“当事人对自己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若无法提供确凿充分的证据,就不能形成完整的证据链条,其主张的事实将难以得到法律支持”,引导双方从“解决问题”的角度进行沟通,在双方充分理解该规则后,原告主动申请撤诉。

  案件虽以撤诉的方式结案,但注意到覃女士后续仍会选择灵活就业的方式工作,需要法律帮助,于是邬东便运用“万事周”品牌八维工作法,坚持“法结”“心结”同解,遂主动电话联系覃女士,围绕“如何规避就业中的证据风险”提供了法律指导:建议优先与用工方签订书面协议,明确工作时间、内容、报酬等关键要件,少用口头约定;对涉及重要信息的日常沟通要注意记录,保留工作凭证等,口头约定后也可通过微信记录、电话录音等方式进行确认,或者后续进行书面确认;若有分歧应当先协商,协商不成可咨询相关部门或走法律途径维权,对自己的主张应充分搜集证据举证证明。

  “法官讲的都是实用的法律常识,以后找工作不管和谁合作,我都会记得先把约定写清楚、多留证据。”覃女士听完指导后表示。此次案件的处理,正是万州区法院“万事周”解纷品牌践行“以人民为中心”司法理念的生动缩影——不仅通过专业调解快速化解矛盾纠纷,更以“一案一延伸”的服务模式,将法律保障触角延伸至纠纷化解后,切实帮助群众规避潜在风险,让“万事周”的品牌温度传递到群众心坎上。

  通讯员 艾朝辉 记者 罗 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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