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中,你是否曾遇到这样的情况:路上捡到野生鸟类,拿不准是带回家饲养还是报警求助?看到有人炫耀“驾鸟”“玩鹰”,自己也心痒难耐?近期,天津、宁夏、贵州等地发生的几起案件,给人们带来警醒。
荒唐一幕:
给猛禽拴绳子当“爱宠”养
将猛禽捡拾回家;为给“爱鸟”找到可口的食物,竟带它出门捕猎……今年2月,天津市河北区法院宣判了一起特殊的非法狩猎案。
据被告人周某供述,2023年冬天,他在河边散步时,捡拾到一只灰背隼,“爱鸟”的他随即将其带回家中饲养。
“周某上网查阅了该鸟的种类,知晓灰背隼为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还特地查了灰背隼喜欢捕食哪种鸟。”天津市河北区法院刑事审判庭法官说。
为让这只灰背隼“吃得好”,周某时不时带着它出门。“他在灰背隼的腿上绑上了滚绳,像放风筝一样,放到天上让它捕食,抓回来的鸟会带回家中存放。”法官说,这样的场面让周某很有成就感,他还邀请朋友们到现场观摩。
很快,有群众发现异常并报警。2024年1月,周某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警方在其家中查获灰背隼1只,以及猎捕的鸟类死体41只,其中包含麻雀、戴胜、灰喜鹊等国家“三有”野生动物。
周某最终因非法狩猎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涉案鸟只已被天津市野生动物救护驯养繁殖中心接收。
自作聪明:
“玩玩就放生”不是“免罪金牌”
“我是真喜欢苍鹰,我们这有驯鹰抓兔的习俗,本想着抓来玩玩,来年就放生,谁知道还会犯法啊?”被警方抓捕后,一名犯罪嫌疑人后悔不迭。
原来,宁夏回族自治区固原市原州区、西吉县等地部分依山而居的农户,曾有驯鹰抓兔的习俗。但在现行法律和生态保护的要求下,这类行为在当地已逐渐绝迹。然而,有人自作聪明,用“玩玩就放生”的方式,试图打“擦边球”。
2024年11月27日,固原市公安局原州区分局森林和草原派出所民警一举侦破王某某等9人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案。
固原市公安局环食药侦支队副支队长刘磊说,经查明,2024年9月至11月期间,王某某等人先是踩点掌握苍鹰踪迹,而后选择天气较好的夜间,使用强光手电、长木棍制成的套索,在树林内先后猎捕9只苍鹰。
“他们把鹰抓回家后,经过一个多月的驯养再带到野外抓兔,满足自己的狩猎欲望,然后又出售给他人用于狩猎,直到来年开春再放生。”刘磊说,苍鹰是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上述行为已涉嫌构成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目前,王某某等9人已被判处刑罚。
同样打着“爱好”之名,一些户外直播却暗藏猫腻。据悉,近期有犯罪分子表面用户外直播引流,实则用“暗语”规避平台监管,传授所谓“捕鸟技巧”、兜售捕鸟工具。
今年4月,贵州省清镇市法院审理了一起案件:董某某与网络主播康某某合谋,通过户外直播以第一视角演示非法狩猎过程,利用“暗语”与观众实时互动,并线下售卖狩猎工具,借此牟利。最终,上述犯罪嫌疑人被以传授犯罪方法罪和非法狩猎罪判处刑罚。
王 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