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近日,城口县法院创新运用“六尺巷”典故内涵,成功执结一起积怨多年的物权保护纠纷案,不仅为当事人明确了土地权属边界,更以法治智慧修复了邻里关系,实现了案结事了人和的良好效果。
申请人郭某与案外人邓某甲于2006年签订《土地流转协议》,邓某甲将其承包地及自留山永久性转让给郭某,被执行人邓某乙(邓某甲之弟)作为见证人签字确认。协议签订后,邓某乙与郭某就该地权属发生争议,致使郭某长期无法实际取得案涉地块的承包经营权。郭某历经仲裁、诉讼程序,终于确认《土地流转协议》合法有效,获得了承包经营权证书。
因邓某乙长期占用并实际耕种该地块,申请人郭某再次向城口县法院提起物权保护之诉,城口县法院经审理,判决邓某乙立即停止侵害、向郭某返还案涉土地。判决生效后,邓某乙未主动履行,郭某依法申请强制执行。
“千里修书只为墙,让他三尺又何妨?古人尚能如此互谅互让,我们作为乡邻,为两分地争执二十年,耗费大量时间精力,更伤了多年情谊,值得吗?”城口县法院执行局局长刘和平从乡土人情入手,向双方当事人娓娓道来“六尺巷”的典故,引导双方换位思考。
在双方自愿达成和解的基础上,刘和平现场主持了勘界工作,这起持续二十载的土地纠纷圆满化解。
通讯员 唐仁秋 记者 罗 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