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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津区法院:

拖欠货款引发纠纷 悉心调解重归于好

  本报讯 近日,江津区法院双福法庭充分发挥“福商”调解室解纷效能,联合商会调解员在双福国际农贸城成功化解一起涉民营企业买卖合同纠纷,助力双方企业重归于好。

  原告某农业发展公司系农贸城从事蔬菜水果配送的企业,多次为被告某酒店供应蔬菜水果。但某酒店因经营亏损严重,无法支付货款,前后拖欠某农业发展公司货款达40余万元。

  承办法官了解情况后,在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后,将该案委托给双福新区商会,在农贸城“福商”调解室开展庭前调解。调解过程中,调解员站在企业经营角度为双方进行深度分析——虽然酒店目前经营困难,但其旁边即将新开一个大型水上游乐项目,在一定程度上会增加客源,提高酒店收入。若是采用分期付款的方式支付欠款,既能减轻酒店负担,也能让某农业发展公司收回货款。

  经过调解员的耐心沟通,最终促使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双方握手言和。

  据悉,江津区法院依托“福商”调解室,通过将解纷端口前移,就地化解矛盾,不仅有效减轻了当事人的诉累,更维护了农贸城的交易秩序和社会稳定。下一步,江津区法院将继续深化与辖区各部门的协作,不断健全纠纷化解工作机制,推动形成“多方参与、协同共治”的纠纷化解格局,为社会和谐稳定和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加优质的司法服务。   记者 朱颂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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