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近日,市交通执法总队轨道交通支队二大队为一名被强收高额车费的外地女子追回损失,并对违法的驾驶员开出5000元的罚单。
10月3日,二大队接到公安部门转警:有乘客打车被强收178元车费,并受到驾驶员的言语威胁。经了解,女乘客胡某从河北来重庆看演唱会。当日11时30分左右,胡某从重庆北站出站时被拉客的段某喊住,段某自称开的网约车,于是小胡便上了段某的车。到达目的地后,段某通过恐吓等方式让胡某支付178元车费,胡某迫于孤身一人,无奈支付了车费。
执法人员通过执法系统查询到渝AD***号小型轿车是网约车,段某今年已是第二次因线下收取高额车费被乘客举报。执法人员于10月4日晚上通过站区监控设备和卡口报警系统找到了涉案车辆,并通知驾驶员段某前来处理。
经调查,段某长期在北站区域拉客,并通过线下交易收取乘客高额车费。段某涉嫌未取得巡游出租汽车经营许可,擅自从事巡游出租汽车经营的违法行为,执法人员对其开具罚款5000元的违法行为通知书,同时要求段某归还收取的178元车费,为胡某挽回损失。
记者 舒楚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