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份工作让我找回了自我价值,我会好好珍惜。”近日,刑满释放人员周华在黄建经营的自来水公司仓库熟练地清点着物资。此刻的场景,正是开州区检察院激活沉睡的“第四十三条”,催生出“以善育善”良性循环的生动写照。
时间回到2024年4月,开州区一家自来水公司负责人黄建因危险驾驶罪被判处拘役3个月15天。开州区检察院刑事执行检察部门检察官何道勇在日常驻所检察中注意到黄建情绪异常消沉。
深入交谈后得知,由于水源紧张导致公司供水出现困难,用户投诉不断。心急如焚的黄建两次提出“回家”申请,希望能解决企业危机,但出于监管安全考虑,看守所未启动审查程序。但根据刑法第四十三条规定,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每月可回家一天至两天。
得知情况后,何道勇随即走访了企业和村委会核实情况。“最近水质浑浊,还时不时停水。”见有人调查,附近的村民纷纷反映道。经了解,黄建服刑期间表现良好,其企业供应12个村社约2万名群众的生活用水,还吸纳了当地村民就业。
同年6月21日,开州区检察院就激活拘役罪犯“回家权”组织召开公开听证会,听取各方意见。人大代表、人民监督员纷纷对检察机关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保障拘役罪犯合法权益的做法给予高度评价,一致同意黄建“回家”。
2024年6月25日,在检察机关建议下,黄建获准回家两天,成功协调新水源并稳定生产,企业顺利度过危机。此后,又因防汛需要,他再次“回家”处置险情。
2024年8月,黄建刑满释放,他的经历产生了“蝴蝶效应”。2025年1月,周华即将刑满释放,而身无职业技能、生活困难、前途迷茫的阴云笼罩着他。此时,黄建在检察机关帮助下成功“回家”纾困的经历,像一束光照进了周华的心里。他鼓起勇气,主动找到何道勇,倾诉了自己的困境和对未来的困惑。
“没技术,没门路,真怕又走错路……”周华的忧虑触动了何道勇。他第一时间想到了知根知底且受过司法帮助的黄建。抱着试一试的心态,何道勇向黄建推荐周华到其公司就业,了解情况后,黄建感同身受,欣然应允:“给他一个机会,也是给我自己一个回报社会的机会。”2025年2月,周华出狱后顺利入职,成为公司的一名搬运工。
从最初的生疏忐忑到如今的熟练麻利,这份工作不仅给了周华稳定的收入,更赋予了他尊严和希望。工作之余,周华时常以自己的经历现身说法,告诫身边的工友:“守法是底线,劳动最踏实。大家要以我为戒,通过合法劳动赚钱。”
如今,在开州区检察院的持续关注下,黄建的企业运转良好,周华的工作生活也已步入正轨。沉睡的“第四十三条”被激活,释放的不仅是法律条文应有的温度,更激荡起“司法善意”与“社会善意”相互传递、相互成就的“双重涟漪”,生动诠释了刑事执行检察工作服务大局、保障民生的深层价值。(文中当事人均为化名)
记者 张柳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