往期阅读
当前版: 13版 上一版  下一版
上一篇    下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重庆市云阳县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公告

  四川银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黄亮)

  本机关受理你单位与岳国平劳动能力鉴定一案,本机关将《初次鉴定结论书》(云阳劳初鉴字[2023]548号)通过邮政特快专递送达你单位工商登记营业场所无人认领。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95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88条的规定,现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岳国平的《初次鉴定结论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委办公室领取,逾期不领取则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2024年2月2日

上一篇    下一篇
 
     标题导航
   第01版:一版要闻
   第02版:要闻汇
   第03版:最前沿
   第04版:辛辣味
   第05版:司法行政专刊
   第06版:公安专刊
   第07版:公安专刊
   第08版:区县行
   第09版:司法行政专刊
   第10版:天平专刊
   第11版:天平专刊
   第12版:微服务
   第13版:理论窗
   第14版:重庆戒毒矫治周刊
   第15版:副刊
   第16版:副刊
书写平安“桃花源”新画卷
高空抛物造成伤害不宜提起公益诉讼
已被行政处罚的行为应计入寻衅滋事次数
未获得谅解仍可适用附条件不起诉
公 告
声明
重庆市云阳县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公告
云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告
重庆市云阳县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公告
遗失启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