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
2022年10月14日,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22)渝05破申675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对重庆万海动力(集团)有限公司进行破产清算,并于2022年11月2日作出(2022)渝05破372号决定书指定上海中联(万州)律师事务所担任管理人。管理人接受指定后,因债务人的法定代表人不配合,管理人未能接管到债务人的营业执照、企业公章等;按照《关于企业注销有关问题的会商纪要》(渝高法〔2019〕209号)等规定,管理人特发布本声明。
重庆万海动力(集团)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二四年二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