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小朋友们,你们觉得可以自己去买橡皮吗?可以自己去买手机吗?”这是新入职律师邓璐君近日到潼南区司法局梓潼司法所开展实践工作的第一课——进学校。
邓璐君用一个问题开场,让潼南小学六年级二班的同学们展开了热烈讨论,借此契机,邓律师生动地解释了民法典中关于民事行为能力年龄的规定。她通过买橡皮和买手机的对比,向同学们解释了“什么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介绍了监护人的职责、反校园欺凌等法律常识,为同学们带来了一堂通俗易懂又贴近生活的法治课。
这堂生动的法治课拉开了潼南区“新入职律师到司法所实践锻炼”试点工作的序幕。据悉,邓璐君律师是首批到梓潼司法所实践锻炼的新入职律师。梓潼司法所负责人表示,律师的到来,有力地充实了司法所人员队伍力量、提升了司法所专业化水平。接下来,梓潼司法所将按照既定方案指导其参与调解、基层普法依法治理、提供基层公共法律服务等工作。
通讯员 杨 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