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8月26日,市交通执法总队港航海事支队联合合川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合川区航道管理处利用无人机对涪江进行巡航执法检查时,发现有人坐在航标船上,影响航标效能。该行为已经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航标条例》第十五条第二项“禁止非法移动、攀登或者涂抹航标”的规定。
执法人员立即前往现场进行劝离,并展开调查。经调查,当事人陈某在江中玩耍过程中爬上了航标船。执法人员在调查中,同步向其宣讲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航标条例》关于禁止危害航标、禁止破坏航标辅助设施、禁止影响航标工作效能等内容,以及危害航标及其辅助设施或者影响航标工作效能可能造成的后果后,当事人陈某表示:“没想到我这随意攀上航标船会影响船舶的正常航行,以后会严格遵守航道法律法规规定,不会再实施类似行为。”
由于陈某的违法行为情节较轻,执法人员秉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原则,在责令其立即改正后,依法对陈某作出警告的行政处罚。
接下来,港航海事支队将继续运用科技手段,采取无人机、视频监控等方式,进一步强化辖区航道水域动态监管,保障航道安全和航行畅通。
记者 舒楚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