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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碚区法院最大限度兑现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

老案新办促执行 19年终本一朝结

  本报讯(通讯员 梁 凯 杨 杰 记者 杨 雪)近日,北碚区法院执行局利用终本(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案件管理集约化模式,成功执结一起19年前的终本案件,申请执行人专程送来绣有“执行有力 高效神速 心系百姓 排忧解难”的锦旗表示感谢。

  当日下午,北碚区法院终本案件管理团队接到一通紧急来电,对方自称是2006年一起执行案件的申请执行人,现在终于找到了被执行人,但双方对案款支付仍未达成一致意见,现在申请法院恢复执行。

  鉴于该案终本时间久远,审判管理系统无电子卷宗,终本案件管理团队立即到档案室调档核实。经查,原来这起执行案件的申请执行人系合川区某玻璃制品有限公司,被执行人系罗某某,双方因货物运输不当发生纠纷,法院判决罗某某需向合川区某玻璃制品有限公司支付货损款3.8万元。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因罗某某确无财产可供执行而被迫终本。为确保此次案件能够顺利执结,终本案件管理团队一面准备案件材料,一面联系外勤团队提供法警、驾驶员等必要保障。

  当日18时许,双方当事人到达法院,终本案件管理团队干警详细了解了案件情况以及被执行人经济状况后,认为被执行人属于有能力履行而不愿履行的情形,若向其言明利害关系,该案有执行完毕的可能。于是,干警重点就执行依据的有效性、执行措施的严厉性、执行和解的优越性等向被执行人开展释法明理工作。经过透彻的法律释明,被执行人终于知晓了强制执行程序的利害,懂得了逃避不能解决问题的道理,当即表示同意申请执行人意见并立马转账。至此,一起跨越19年的终本案件终于执行完毕。

  终本只是对确无财产可供执行或者财产暂时无法处置案件的一种结案方式,并不代表法院终止了案件的执行工作。19年前的终本案件能够执行完毕,充分展现了北碚区法院执行局终本不终止、执行不停歇的鲜明态度。

  据介绍,下一步,北碚区法院执行局将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优化资源配置、凝聚执行合力,最大限度兑现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切实提升人民群众司法获得感,努力实现“三个效果”的有机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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