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巫溪县检察院:

嫌疑人妄图串供被监控全程录下

  本报讯 当在逃人员赵某某辗转藏匿时,发小王某某不仅帮其隐匿行踪,甚至给民警提供错误信息……这场看似“两肋插刀”的义气行为,却被铁证击碎伪装。近日,一纸生效判决为这场“情法冲突”画上句号。 

  2023年4月,赵某某因涉嫌犯罪被公安机关网上追逃,他的发小王某某,此时向他伸出了“援手”:不仅爽快地提供电话卡,还先后将自家及朋友的房子,变成赵某某的“安全屋”。 

  同年5月10日,因公安机关在审查赵某某犯罪事实的过程中,发现其逃跑藏匿期间获得过王某某帮助,于是对王某某涉嫌窝藏包庇的线索立案侦查。次日,王某某到案。5月13日,赵某某被抓获归案,全案被移送到城口县检察院审查起诉。由于王某某涉嫌窝藏罪一案的犯罪发生地在巫溪县,10月9日,该案被改变管辖并移送至巫溪县检察院审查起诉。 

  “我当时专心开车,谁知道他在车上,我早上出发看见他在家里睡觉,才带民警去小区去抓他的。”王某某一味辩称其未察觉赵某某同车,主观上没有窝藏的故意。他甚至要求:“请向赵某某核实,他能证明我的清白!” 

  然而,法网恢恢,疏而不漏。让王某某始料未及的是,监区会见室的监控镜头早已完整记录下其串供的全过程——赵某某被判刑后,王某某多次联系其家属,让家属去监狱探视时,叮嘱赵某某要说“王某某对赵某某同车事实毫不知情”,妄图通过串供逃过罪责。当检察官持着这些铁证再次讯问时,赵某某最终没有按照王某某的要求作伪证。 

  至此,完整的证据链已经形成。今年4月18日,经巫溪县检察院提起公诉,被告人王某某当庭认罪,承认自己明知赵某某违法犯罪,却实施了窝藏和妨害作证的行为。法院以犯窝藏罪、妨害作证罪,判处王某某有期徒刑六个月。

  通讯员 冉小庆 记者 张柳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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