往期阅读
当前版: 13版 上一版  下一版
上一篇    下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催告通知书

案号:渝642交执罚〔2025〕0131

  杜晓宇:

  因你2025年03月21日02时35分,在重庆市G5021石渝高速上行211km+600m(南岸收费站)处存在通行高速公路的车辆拒交、逃交、少交车辆通行费(通行高速公路的车辆逃交车辆通行费)的行为,本机关于2025年04月07日作出了罚款人民币1000.00 元(壹仟元整)的处罚决定,决定书案号为渝 642 交执罚〔2025〕0131。你逾期未履行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三十五条和第五十四条的规定,现就有关事项催告如下,请你按要求履行:

  1.履行标的:人民币1000.00元(壹仟元整)

  2.履行期限:本催告通知书送达之日起10日内

  3.履行方式:前往我大队处理或联系执法人员处理

  4.履行要求:全额履行

  5.其他事项:大队地址:重庆市南岸区开迎路666号南岸收费站旁; 

  联系电话:023-86337776 联系人:刘思颖

  你逾期仍不履行的,本机关将依法采取以下措施:

  □1.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

  □2.根据法律规定,将查封、扣押的财物拍卖抵缴罚款。

  □3.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4.依法代履行或者委托第三人: / 代履行。

  □5.其他强制执行方式: / 。

  你可向本机关进行陈述或申辩,本机关将依法核实。

  重庆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总队

  高速公路第四支队二大队

  2025年5月28日

  本文书一式二份,一份存根,一份交当事人或其代理人。

上一篇    下一篇
 
     标题导航
   第01版:一版要闻
   第02版:要闻汇
   第03版:最前沿
   第04版:天平专刊
   第05版:检察专刊
   第06版:司法行政专刊
   第07版:公安专刊
   第08版:公安专刊
   第09版:公安专刊
   第10版:区县行
   第11版:案侦录
   第12版:微服务
   第13版:理论窗
   第14版:辛辣味
   第15版:副刊
   第16版:副刊
浅谈东亚犯罪电影中的法治精神
论执行中唯一住房租金保留问题
重庆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公告
重庆市大足区生态环境局督促履行义务催告书公告
催告通知书
重庆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公告
遗失启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