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日前,巴南区应急管理局接到群众举报,反映辖区内存在非法储存危险化学品的情况。接报后,执法人员立即赶赴现场核查,发现重庆某商贸有限公司在巴南区姜家镇槐园村下坡湾组某民房内非法储存约27000升疑似甲醇的不明易燃液体。
经调查,该公司未取得危险化学品储存资质,且储存场所不符合安全条件,涉嫌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
鉴于该公司积极配合调查,并在检测结果公布后第一时间消除安全隐患,符合从轻处罚情节,巴南区应急管理局拟决定对其处以罚款5.36万元的行政处罚。
据执法人员介绍,危险化学品的储存、运输和使用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市民如发现类似违法行为,可拨打12350安全生产举报热线反映情况。
记者 张柳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