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任龙龙
网络立法联系点作为网络时代中国民主政治建设的创新载体,是回应网络问题,应对网络挑战,践行网络民主的“直通车”,起着汇聚民意、集聚民智、凝聚民心的连接作用,生动体现了怎样在网络立法中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理念。而在各类网络立法联系点中,政法高校网络立法联系点有其独特性和优势性,能够在治理网络空间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发展历程中起到新的支点作用。
理论与实践相聚合
政法高校大都历史悠久,学术理论积淀深厚,人才资源优势突出。网络空间作为人类生活和国家发展的新空间,有着现实空间所不具备的崭新特征,如虚拟性、开放性和任意性等。伴随着网络空间治理成为国家治理和全球治理的新焦点,属于全新领域的网络法治基础理论的研究和明晰更显得尤为重要。
作为网络空间治理的基本方式,网络立法面临着诸多新挑战和新问题。网络立法既要切实回应网络治理需求,更要深入贯彻全过程人民民主,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一方面,政法高校网络立法联系点可以充分发挥理论积淀优势,精准对接国家和省市网络立法需要,以网络立法的迫切需求为导向,鼓励专业人才加强网络法治基础理论研究,为网络立法提供知识反哺,提升网络立法质量、推进网络法治建设,确保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实现。另一方面,网络立法联系点也是政法高校发挥优势、服务社会、强化实践,深度参与网络时代民主法治建设的重要平台。理论与实践相聚合的“双轮驱动”,是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关键所在。以网络立法联系点建设为契机,政法高校可以搭建学科理论研究与网络立法实践的桥梁,盘活高校智库资源,实现理论转化,将网络法治理论播撒在网络立法实践的大地上,并以立法实践检验理论的科学性,促使其不断完善。
教育与指引相结合
青年是国家的未来,全过程人民民主离青年并不遥远,其外延和内涵都与新时代青年的成长密切相关。政法高校肩负着为国家培养法治人才的重任,也承担着培养高素质民主公民的重任。政法高校网络立法联系点的建设,不仅拓宽了高校青年参与民主政治的制度化渠道,也在代际传承中延续着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文化基因。政法高校青年大都具有较强的参与全过程人民民主建设的积极性,也具有基本的民主政治与法律文化素养。作为网络时代的原住民,他们既是网络法治的影响者和参与者,也是网络法治的储备者和建设者。政法高校网络立法联系点搭建了高校青年将所学所思与全过程人民民主相结合的重要实践场域。通过立法联系点,将网络立法工作在高校中推进,鼓励高校青年积极参与立法意见征集、民声民意反馈、法律条文拟制等工作,可以使其更有效地熟知全过程人民民主实现的法治化路径,为将来走向民主法治建设岗位积攒经验。
此外,网络立法联系点工作主要面向基层,接触人民群众广泛,鼓励高校青年参与有助于指引其积极开展实践锻炼和调研活动,切实体会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基层联动,引领其未来扎根基层、服务人民。
在此意义上,政法高校网络立法联系点建设能够催生具有中国特色的高水平民主法治育人模式,更接地气地塑造具有极强现代治理能力的高素质青年公民群体,为法治中国建设和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实现注入源源不断的青春力量。
立法与普法相融合
立法本身即是普法。政法高校具有专业的普法宣讲团队,有着深厚的普法宣讲经验。其组成人员均为法律专业人士,他们既积极主动参与各项立法工作,通过多种途径和方式建言献策,又秉承着服务中国法治和全过程人民民主建设的使命感和责任感,能够采用丰富多样的普法方式,精准对接群众需求,让各项法律真正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政法高校网络立法联系点是民意的“传声筒”,更能成为法治的“宣传站”。在网络立法联系点的建设过程中,政法高校可以充分发挥学科和人才优势,依托宣讲团、法治广场、下乡实践、微信公众号等方式,寓普法于立法,使征求意见的立法工作成为宣讲普及法律的过程,反之亦然。政法高校网络立法联系点用专业护航,通过理念创新和制度设计,能够全方位统筹立法前、立法中和立法后的普法工作,实现立法和普法的良性互动,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政法高校网络立法联系点的设立发挥了专业示范引领作用,既有助于完善高校治理体系,提高高校治理能力,更有助于推动网络法治建设和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实现,是不可多得的创举。实践证明,建设好政法高校网络立法联系点,能够成为实现全过程人民民主的新支点,能够体现我国网络法治的“人民性”。
(作者单位 西南政法大学民商法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