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近日,城口县检察院来到县公交车站点开展督促落实军人权益保障行政公益诉讼案“回头看”(如图)。
“现在回家探亲,‘亮证’就能免费乘车,证上承载的不仅是便利,更是国家对军人的关爱。”建军节前夕,现役军人邓某登上城口县公交车,向检察官田小钬展示这一变化时,脸上洋溢着笑容。
这一温暖的场景,正是城口县落实军人交通优待政策的生动体现。2024年9月,城口县检察院通过“公益护航委员工作室”收到县政协委员提供的线索:辖区部分公交车未设置“军人优先”标识,军人免费乘车政策未完全落实。
接到线索后,检察官田小钬立即展开调查,走访公交站点、登上运营车辆,发现车厢内外确实未见相关标识。“现役军人能免费乘车吗?”面对检察官的询问,司机回答:“只有持‘爱心卡’的特定人群才能免票。”
“军人依法优先,这既是权益保障,更是荣誉体现。”田小钬表示。“城口作为川陕革命根据地的重要组成部分,曾经红军战士冲锋在前,如今我们更要让军人军属感受到尊崇。”
2024年9月10日,城口县检察院依法立案,进一步调查发现,当地公交公司对优待政策的执行存在局限——仅城口籍革命伤残军人、因公残疾人民警察和一、二级残疾人等少数群体可凭“爱心卡”免费乘车,且同一车次在一定时间内的刷卡次数和金额均有限制。
同年9月,城口县检察院向相关行政机关发出检察建议,督促其全面自查、规范设置涉军优待标识,确保法律规定的军人优待政策落到实处。
收到检察建议后,行政机关迅速行动,指导公交公司整改:明确现役军人持有效证件即可免费乘坐县内公交车,并在客运中心购票大厅、候车区、县内11条线路公交内等显眼位置增设“军人优先”标识20余处。
同时,行政机关报请县政府同步修订政策文件,将全县“三属”(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纳入“公交爱心卡”发放范围,并安排30余万元专项资金保障优待政策实施。
2024年11月,城口县检察院邀请县政协委员现场跟进监督,整改成效获得一致认可。当月,市政协调研该院“公益护航委员工作室”时,对“政协监督+检察监督”的协作模式予以高度评价。
如今,城口县的公交车上,“军人优先”标识清晰醒目,邓某动情地说:“这抹红色,让我更真切感受到军人的荣誉。”
通讯员 牟婕妤 骆 军 记者 饶 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