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近日,梁平区法院在审理某道路有限公司与某建设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灵活运用司法手段,最大限度减少了对被告民营企业经营造成的影响。
据悉,被告某建设有限公司因资金不足拖欠原告某道路有限公司货款200余万元,原告向法院提起诉讼,并申请了财产保全。法院依法裁定保全被告银行账户内66万元资金。案件进入审理阶段后,法官考虑到被告资金短缺的情况,若按常规流程进入执行程序,不仅会增加原告的时间成本,还会导致被告的执行成本增加,导致企业征信不良,对其后续经营发展造成负面影响。
为妥善解决这一问题,承办法官一方面积极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促成原、被告达成分期付款的调解协议。另一方面梁平区法院积极探索,在确保司法公正的前提下,对被告保全账户直接实施扣划,并将66万元款项发放给原告。
最终,被告在调解现场支付4万元,连同保全划款,兑现了调解协议中约定的第一期款项70万元的支付。
通讯员 韩佳慧 记者 朱颂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