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儿女,母亲重病在床,却无人照顾;作为父母,孩子又恰好处于青春叛逆期,学习成绩直线下滑,但自己却不能监护。一张纸页微卷、泪痕残留的申请书,写满心酸与无奈,它的背后有着怎样的检察故事呢?
今年3月,胡某因醉酒驾驶被判拘役两个月,关押在江津看守所,出事后他追悔莫及。6月初,余刑不足一月,胡某向所里提交了回家申请,但未获批准。根据刑法有关规定: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每月可以回家一至两天,但余刑少于一月,则需“从严控制”,况且胡某家住四川合江,跨省回家,缺乏借鉴。
江津区检察院在此时介入了本案。
在看守所,我们见到了胡某。他深深蜷缩在会见椅中,双手紧紧攥着一纸信笺。
见我们到来,他急切地吐露心声:“检察官,让我回趟家吧,我妈没人照顾,儿子没人管,我这心里实在是难受啊!”经初步核查,胡某早年离异,母亲身患重病,儿子刚上初二,而他作为家里的顶梁柱却在关键时期“掉链子”。母亲怎么办?儿子怎么办?他寝食难安,日渐消沉。
法本无情,却又情深意长。这份申请书,能否打破先例,助他踏上“回家”之路呢?
6月4日深夜,会议室灯火通明,检察官们围坐一起,对胡某的原判刑罚、服刑表现、回家事由等反复商榷。“‘可以’回家不等于‘必须’回家!”“不!不能以余刑时间短为由‘一刀切’,这有失法律公平!”同事们各抒己见、讨论激烈。再三权衡后,我们向上级检察院做了汇报。
“只要做好综合评估,就可以批准。”这样的答复让我们看到了希望。
可跨省评估的“坎儿”又该怎么过呢?我们连夜起草协查函,发往四川合江,很快得到回复:胡某是个孝子,邻里评价高,在当地无违法犯罪记录。
异地监管该如何落实呢?我们联合两地检察、公安研判监管风险,制定了“限定活动范围、定时报备行踪”等预案。
“回家的路”打通了,但仍需社会监督。6月6日,我们组织召开听证会,市人大代表、各界听证员反复审议细节并达成共识。
6月10日,两地携手,胡某终于踏上了那条通往救赎与责任的回家路。短暂而珍贵的归家时光里,他搀扶母亲就医,细心抄写服药说明;陪儿子复习功课,父子促膝长谈;还同合作伙伴沟通衔接工程管理情况……寻常巷陌的画面,显得那般弥足珍贵。
“他回来后改造更积极,简直像变了个人似的!”管教民警对我说。是呀,一次回家,一次重生!这,难道不是法律应有的人生导向吗?
最近,胡某发来短信:谢谢检察官,现在儿子听话多了,期末成绩提升了好几名……
这就是申请书背后的故事。川渝两地检察人用责任与担当,突破区域壁垒,保障了拘役罪犯回家权。
记者 叶会娟 整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