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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停高速应急道未设警示标识、所驾车辆轮胎部分缺失被给予行政处罚,高速交巡警提醒危化品运输车驾驶员——

上路前做到五必查四注意

  本报讯(记者 唐孝忠)近期,重庆交巡警总队高速公路第五支队加强危化品运输车辆管控力度,严查危化品运输车辆各种交通违法行为,以此强化春运期间危化品运输车辆安全管理,增强危化品运输车辆驾驶员安全出行意识和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自觉性,有效预防和减少危化品运输车辆事故发生。

  查处3起危化品运输车违法行为

  近日,重庆交巡警总队高速公路第五支队江津大队民警在巡逻过程中发现,一辆危化品运输车停在G93成渝环线高速(重庆段)上行508KM处应急车道内,该车未打开危险报警闪光灯,且后方也未摆放三角警示牌。驾驶员念某因违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公安机关依法对其进行了处罚。对此,高速交巡警提醒,车辆发生故障或者车辆发生事故,应尽量将车辆停在应急车道内,打开危险报警闪光灯,在车辆后方150米外设置三角警示牌,谨记“车靠边、人撤离、即报警”九字诀,切勿非紧急情况下在应急车道逗留,将自己置于危险之中。

  近日,重庆交巡警总队高速公路第五支队荣昌大队在G85银昆高速桑家坡服务区对一辆危化品运输车进行检查时,发现该车右后方的轮胎缺损面积较大,存在安全隐患,民警督促驾驶员罗某到就近修理厂进行整改并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对此,高速交巡警提醒,驾驶人驾驶机动车出发前,应对机动车的安全性能进行全面检查,不得驾驶安全设施不全或者机件不符合技术标准等具有安全隐患的机动车上道行驶。

  近日,重庆交巡警总队高速公路第五支队江津大队在G93成渝环线高速江津南发现一辆危化品运输车后部反光标识大面积脱落,民警督促驾驶员刘某及时整改。对此,高速交巡警提醒,为了您和他人的平安出行,请载货汽车、挂车等车辆驾驶人务必按要求粘贴好车身反光标识,让车尾亮起来,确保被“发现”。

  危化品运输车上路前“五必查”

  重庆高速交巡警提醒,危化品运输车上路前必查五项:车辆号牌安装是否完好,安全检验标志、保险标志是否放置正确,行驶证、道路运输证、剧毒化学品道路运输通行证是否齐全有效、随车携带;车辆标志灯、标志牌、反光标识、侧后防护装置、灭火器等安全装置配置是否完好,卫星定位装置工作是否正常;车辆制动、灯光、转向等安全系统是否符合运行要求,轮胎规格是否合格、磨损正常;液体危险货物运输罐车紧急切断装置是否安装完好,处于关闭状态;驾驶人驾驶证、驾驶人和押运员从业资格证等证件是否齐全有效、随身携带。

  危化品运输车安全行车“四注意”

  重庆高速交巡警发布危化品运输车安全行车“四注意”:运输剧毒化学品车辆要按公安机关批准的时间、路线行驶,选择合理的、通行条件较好的行驶路线,远离城镇、居民区,不进入危险货物运输车禁止通行区域;与前方车辆保持合理的行车间距,遇雨雾冰雪等恶劣天气时要加大间隔距离;行车途中不得随意变更车道,高速公路行车要在规定车道行驶;驾驶人要保持注意力,每驾车2小时左右应停车休息,并及时查看车辆技术状况,确保紧急切断阀处于关闭状态。

  重庆交巡警提醒:2024年春运期间,2月9日12时至2月17日24时,禁止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含持有《剧毒化学品道路运输通行证》的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在重庆市行政区域内高速公路行驶。请危化品运输从业人员提升交通安全意识和守法意识,做到遵守交规、安全出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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