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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脚部受伤不便参加诉讼

“云上共享法庭”让庭审零距离

  法院干警指导当事人签署调解协议

  本报讯(记者 朱颂扬 通讯员 杨雪蕾 赵 莉)“法官,我这边能看见,画面很清晰。”近日,作为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的被告,许某在位于沙坪坝区中梁镇茅山峡都市工业园的家中,通过电视上的“全渝数智法院TV版”向承办法官陶本军反馈情况。

  “好的,现在开庭。”此刻,渝北区法院民事审判一庭法官陶本军,在该院的“云上共享法庭”敲响法槌,开启这场“隔空”庭审。

  今年5月12日,许某驾驶汽车在渝北区龙山路追尾了康某某驾驶的汽车。经交通部门认定,许某负事故全部责任。事故发生后,双方就康某某车辆的停运损失费用多次协商未达成一致意见,康某某遂将许某诉至法院,要求赔偿停运损失2000元。

  “被告许某脚部受伤,不便参加诉讼。根据许某的申请,同时经征求原告康某的意见,我们决定进行线上庭审。”陶本军说道。当天,许某在家中通过“全渝数智法院TV版”出庭,康某到法院通过“云上共享法庭”出庭。

  庭审过程中,康某通过“云上共享法庭”举示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维修结算单、流水明细截图等证据,许某通过“全渝数智法院TV版”在电子屏幕端对相关证据进行质证。针对当事人就停运时间、赔偿标准等产生的分歧,陶本军耐心释法明理,引导双方当事人当庭达成调解协议,并当庭支付完毕,该起矛盾圆满化解。

  “确实没想到还能通过电视打官司,这样开庭真的很方便。我脚受伤了,现在也没有工作,生活很困难,在家参加庭审大大降低了我的诉讼成本。”许某表示。

  据了解,这次“云上庭审”只是渝北区法院依托数字电视网络覆盖千家万户的优势,推广运用“全渝数智法院TV版”的一个生动缩影,法庭“搬进”家中,公平正义更加可见、可感、可触及。通过TV版,当事人和律师还可以查询开庭公告、文书送达等,大大降低了参与诉讼的时间成本和经济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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