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近日,一辆小轿车在G8515广泸高速铜梁西收费站遇到检查,驾驶员神色慌张,对执法人员的盘问答非所问。经过执法人员进一步调查,原来该驾驶员存在擅自从事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活动的行为。
近期,重庆市交通行政执法总队高速公路第五支队执法人员在G8515广泸高速铜梁西收费站开展专项执法检查,在对过往车辆渝B牌照的小轿车例行检查时,执法人员敏锐发现驾驶员石某神色慌张,言语逻辑混乱。执法人员通过乘客手机上的订单信息、行程起终点及支付记录等多方交叉印证,真相浮出水面:石某在未取得巡游出租汽车经营许可的情况下,利用该车搭载乘客牟利,属于非法营运行为。
面对确凿证据,石某最终承认了其违法行为。执法人员依据《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第四十五条,对石某擅自从事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活动的行为,依法处以50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执法人员现场对石某进行普法教育,明确指出非法营运车辆脱离监管,车辆安全性能、驾驶员资质、乘客保险保障均存在巨大隐患。一旦发生事故,乘客维权艰难。“侥幸心理绝不能有,合法合规才是长久之道。”执法人员告诫石某。
记者 杨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