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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执法轨道支队:

二次非法营运被查 司机被扣证三个月

  本报讯 近日,市交通执法总队轨道交通支队三大队开展专项整治行动时,成功查处一起非法营运案件,因该车驾驶员是两年内第二次从事非法营运被查处,执法人员依法将其移交公安机关暂扣机动车驾驶证三个月。

  当日14时,轨道交通支队三大队抽检过往车辆时,发现一渝D号牌车辆正在下客,随即上前进行检查。车上下来2名乘客,从大足到重庆西站,已各支付车费100元。

  经查,该渝D号牌车辆使用性质为预约出租转非,驾驶员贺某涉嫌存在未取得巡游出租汽车经营许可,擅自从事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活动的行为。执法系统核查发现,贺某在2024年9月6日就因“未取得巡游出租汽车经营许可,擅自从事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活动”被查处过。

  鉴于此,执法人员依法对其作出相应行政处罚。同时依据《重庆市道路运输管理条例》“对未经许可从事巡游出租车经营被依法处罚两次的驾驶人员,由交管部门暂扣三个月机动车驾驶证”的规定,将案件移交至辖区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贺某对自己的违法行为懊悔不已,表示今后再也不跑“黑车”了。

  执法部门提醒广大市民,如有出行需求,要乘坐有合法运营资质的客运车辆,发现非法营运等违法行为请拨打“12328”进行有奖举报。

  记者 舒楚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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