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傲腾水泥制品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刘昌友)
本机关受理你单位与张建中工伤认定案,本机关将《工伤认定限期举证通知书》(云人社伤险举字〔2025〕88号)通过邮政特快专递送达你单位工商登记营业场所无人认领。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95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88条的规定,现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张建中的《工伤认定限期举证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机关领取(地址:云阳县行政服务中心一楼B区,联系电话:023-55180737),逾期不领取则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2025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