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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龙坡区检察院:

解决矫正对象通勤难 稳住企业的发展信心

  本报讯 “在检察机关的帮助下,现在我不需要两边跑,可以将更多时间投入到工作中,今年公司营收突破上亿元,更有底气了。”近日,社区矫正对象李松(化名)来到九龙坡区检察院向刑事执行检察官表示谢意。作为一家年产值过亿的塑料制品企业负责人,以及其顺利变更社区矫正执行地的经历,正是该院积极履行社区矫正法律监督职责,护航企业健康发展的生动缩影。

  “检察官,我现在工作和生活的重心都在高新区巴福镇,能不能变更执行地?”2024年5月,九龙坡区检察院在开展社区矫正常规巡回检察时,涉企社区矫正对象李松向检察官寻求帮助。

  李松家住高新区白市驿镇,是重庆某塑料制品有限公司的实际控股人。因犯侵犯商标权罪于2023年4月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按规定在白市驿司法所接受社区矫正。但李松的公司位于30公里外的巴福镇,在生产繁忙时期,他作为安全负责人必须现场值守。“长期每日往返白市驿与巴福之间,不仅路途遥远、交通拥堵,更严重影响了企业生产管理。”李松此前向白市驿司法所提出的变更执行地申请未获批准,企业发展和个人矫正陷入两难。

  李松的诉求合情,但是否合法呢?企业面临的现实困境又该如何破解?带着一系列问题,九龙坡区检察院围绕其家庭信息、公司经营情况等开展了一系列调查工作。

  “现在正是该公司巩固新客户、扩大市场的黄金时期。企业有活力,经济才有动力。在依法监管的同时,我们更要积极履职,要积极主动为企业发展营造良好环境。”刑事执行检察官陈海燕表示,根据《重庆市社区矫正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社区矫正对象因工作、居住等变化可以申请变更执行地,该案处理确实存在不当。

  2024年6月3日,九龙坡区检察院组织召开公开听证会。经评议后,听证员一致认为,该案申请事由真实存在,诉求符合法律规定,应当予以变更。

  同年6月6日,九龙坡区检察院向白市驿司法所所属的高新区综合执法局提出检察意见。6月11日,高新区综合执法局采纳检察机关意见。

  很快,李松便收到变更社区矫正执行地通知书,顺利转至巴福镇司法所接受社区矫正。截至今年6月,他已在新执行地完成社区矫正满一年,个人状态稳定、企业经营向好。

  记者 张柳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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