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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工智能时代法学教育的挑战与重塑

  □ 姚万勤 谢东汛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加强新时代法学教育和法学理论研究的意见》要求,法学教育要以持续培养大批德才兼备的高素质法治人才为目标。在当今人工智能技术快速发展,不断深入影响法律职业的情况下,法学教育如何适应时代发展,培养出符合时代要求、德才兼备的法治人才,是值得深思的问题。因此,有必要深入探讨人工智能对法学教育存在哪些深刻的影响以及当下存在的困境,这样才能进一步重塑人工智能时代的法学教育制度。

  人工智能

  对法学教育的深刻影响

  广泛承担事务性工作。人工智能在数据处理的广度与效率上远超人类,尤其在机械性、重复性任务中表现突出。以法院系统为例,自2017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加快建设智慧法院的意见》实施以来,人工智能已实现案件信息自动回填、文书辅助生成、类案推送等功能。若人工智能全面接管事务性工作,法学生可能失去在实践中锻炼基础技能(如文书撰写、证据整理)的机会,进而影响其职业能力的全面性。

  逐步进入核心法律实践。早期法律人工智能受限于技术瓶颈,多局限于辅助性功能。但随着大语言模型(如ChatGPT、DeepSeek-R1)的突破,人工智能开始涉足法律决策核心领域。尽管当前人工智能在法律解释、价值衡量等复杂领域仍存在局限性,但其在证据整合、法律推理等环节的深入应用已不可忽视。未来,人机协同或将成为法律实践的主流模式,法学教育亟需培养适应这一趋势的复合型人才。

  人工智能时代

  法学教育的困境

  影响法学生整体素质。法学生作为未来法律职业工作者的储备力量,其受教育过程中与人工智能的互动方式直接关系职业能力的形成。当前,生成式人工智能已深度融入法学学习场景,成为文献综述生成、法律检索、案例分析的重要工具。然而,过度依赖人工智能可能导致思维惰性:法学生若长期被动接受人工智能生成内容,其自主阅读、深度理解、逻辑推理等核心能力的培养将受到抑制。这种“快餐式”学习模式可能导致法学基础知识的碎片化积累,削弱未来法律从业者的专业素养。

  价值判断能力培养缺位。法学教育的核心目标之一是培养法律人的价值权衡能力,但传统教学模式难以实现这一目标。以刑法课堂为例,教师多采用“要件分析法”,通过裁剪后的案例引导学生记忆法条。此类教学虽能强化知识记忆,却将价值判断简化为“标准答案”,忽视法律解释背后的道德考量与社会情境。且未充分训练学生处理此类复杂价值冲突的能力,使其在人工智能主导的司法环境中难以凸显人类优势。

  人工智能时代

  法学教育变革的应然路径

  强化人工智能认知与应用能力。首先,普及人工智能通识教育法学教育需打破学生对人工智能的“技术迷信”。通过开设通识课程,系统讲解人工智能的发展脉络、技术原理(如机器学习、自然语言处理)及局限性(如数据偏见、算法歧视),帮助学生建立理性认知。其次,深化“人工智能+法学”交叉学科建设。如增设人工智能法学选修课,聚焦人工智能伦理、数据治理、算法透明等前沿议题。短期内,可邀请计算机科学、伦理学领域学者联合授课;从长远来看需培养兼具法学与人工智能背景的师资队伍,推动学科深度融合。

  重塑价值判断教育。首先,强化历史与价值关联教学法学教育应超越法条灌输,揭示法律背后的价值演进。教师需引导学生剖析立法背景、学说争议与社会价值观互动,使其理解法律不仅是规则集合,更是价值选择的产物。其次,推广开放性案例教学摒弃“标准答案”导向,采用争议性案例(如“赵春华非法持枪案”)激发多元思考。还应构建具有实践导向的价值训练场。通过模拟法庭、法律援助等实践平台,让学生在真实案件中体验价值冲突。此类训练能强化学生将抽象价值转化为具体决策的能力,为其在“人机协同”时代保持职业竞争力奠定基础。

  【本文系课题项目成果:重庆市教育科学“十四五”规划2021年度重点课题“破五唯”背景下我市高校教师评价与激励机制研究,课题编号:2021-GX-104。作者:姚万勤,西南政法大学法学院副教授,法学博士;谢东汛,西南政法大学人工智能法律研究院研究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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