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让方(新债权人):唐山明诚信息咨询有限公司,住所地:河北省唐山市路南区学警路西侧院内办公楼A区A-3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302023358939472,联系方式:13931594444
转让方(原债权人):菏泽汇瑞不良资产处置有限公司,青岛市市南区香港中路8号中铁青岛中心A座39F,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1700MA3P0QBE0G
债务人11人:
1.陈超,女,1986年08月出生,住址:重庆市荣昌区广顺街道。
2.刘小平,男,1969年09月出生,住址,重庆市大足县宝顶镇。
3.苏昌洪,男,1998年12月出生,住址,重庆市綦江区隆盛镇。
4.熊兵,男,2000年09月出生,住址,重庆市奉节县石岗乡。
5.徐世林,男,1995年10月出生,住址,重庆市合川区钱塘镇。
6.杨旭,女,1987年02月出生,住址,重庆市铜梁区巴川街道。
7.艾亚玲,女,1970年01月出生,住址,重庆市合川区狮滩镇。
8.李博,男,2000年11月出生,住址,重庆市长寿区万顺镇。
9.刘仕松,男,1996年01月出生,住址,四川省剑阁县汉阳镇。
10.罗佳,女,1995年11月出生,住址,重庆市铜梁县侣俸镇。
11.周围,男,1981年1月出生,住址,湖南省吉首市峒河办事处。
鉴于转让方对上述债务人享有的债权,已由重庆市沙坪坝区人民法院作出执行依据文号(2023)渝0106民初14886号,(2023)渝0106民初14783号,(2023)渝0106民初14446号中的民事判决书(已生效)确认,债权金额和相应利息、违约金(具体以判决书为准)。现转让方已将该生效判决书项下全部债权及相关从权利,依法转让给本公司(受让方),双方已签订合法有效的债权转让协议。
本公告旨在通知债务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上述债权的权利主体变更为本公司(受让方),请债务人立即向本公司履行民事判决书确定的全部债务(包括但不限于本金、利息、迟延履行金等),履行地址以本公告受让方地址为准。
特此公告
受让方:唐山明诚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2025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