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麟子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住所:重庆市武隆区白马镇黎明路10号1幢、2幢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00114MA5YNWKH6P
法定代表人:夏中明
你公司因未履行《重庆市涪陵区人民法院行政判决书》(文号:(2022)渝0102行初13号),我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五十四条的规定,对你公司作出《重庆市涪陵区生态环境局督促履行义务催告书》(涪环催字〔2022〕5号),责令你公司在接到本催告书后10日内履行行政判决书。因《重庆市涪陵区生态环境局督促履行义务催告书》(涪环催字〔2022〕5号)其他法定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重庆市涪陵区生态环境局督促履行义务催告书》,公告期满30天后则视为送达。
你公司享有陈述、申辩的权利。逾期仍不履行义务的,我局将依法向重庆市涪陵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特此公告。
重庆市涪陵区生态环境局
2025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