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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梁区法院联合区妇联开展家庭教育指导活动

因“龄”施教量身定制指导方案

  开展家庭教育指导

  本报讯(记者 唐孝忠)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家庭教育促进法,增强未成年人家长监护责任与教育能力,近日,铜梁区法院联合区妇联特邀专业家庭教育指导师,以向3组离婚家庭提供个性化家庭教育指导为契机,探索推行因“龄”施教式家庭教育指导工作机制。针对涉案未成年人或失管未成年人的家庭,根据其子女所处年龄段的心理和行为特点,提供精准、科学、有效的指导服务,将心理学、教育学理论和司法实践深度融合,为不同年龄段未成年人的父母“量身定制”指导方案。

  “情感不缺席”(0~6岁幼儿期):

  为6岁孩童重建父子亲密关系

  今年6岁的小林,其父母离异,父亲长期在外地,亲子关系疏远。法官与指导师聚焦父亲角色缺失问题,通过情景模拟与沟通指导,帮助母亲积极维护父亲形象,鼓励父亲通过定期视频、设定“专属亲子时间”等方式主动融入孩子生活,与孩子建立安全型依恋关系,让小林在父母分开后依然感受到完整的关爱。

  “为爱而和解”(7~12岁学龄期):

  8岁儿童的父母达成一致

  小花刚满8岁,其父母不久前经法院调解离婚,离婚调解协议中约定了探视权和抚养费的问题。但离婚后父母双方因探视权和抚养费执行问题导致矛盾不断升级。小花母亲指责其父亲并未按时支付抚养费,而其父亲则表示是因小花母亲并未按照调解协议协助其探视小花。指导师与法官协同介入,一方面明确探视权与抚养费在法律上不是互为前提的,另一方面引导双方从孩子成长需求出发,共同制定可行探视方案。最终父母达成一致意见:母亲积极配合探视,父亲主动履行抚养费支付义务,实现法律权益与亲子关系的双重修复。

  “读懂少年心”(13~18岁青春期):

  16岁抑郁症少年的家庭疗愈

  16岁的小欣患有严重抑郁症,需要药物治疗,目前休学在家。近年来,小欣父母因经济问题及小欣患病等原因产生矛盾,并诉至法院要求离婚。承办法官接手案件后,对小欣的身心状况极为关切,并了解到因小欣父亲对抑郁症存在认知误区,认为小欣患病花费过多,甚至将小欣的药物扔掉,这不仅加剧了家庭矛盾,也让小欣对父亲产生厌恶,渴望父母早日离婚。法院联合妇联及指导师对小欣开展了专业心理疏导,纾解其负面情绪,同时向其家长科普抑郁症知识,破除“矫情”误区,并通过真实案例向其父母说明家庭矛盾对未成年人心理的严重影响,唤起父母对孩子的关心与责任。

  此次联动指导是铜梁区法院延伸家事审判职能的重要实践,通过“法律+教育+心理”多维介入,为不同年龄段未成年人家庭提供精准支持。下一步,该院将持续深化未成年人协同保护机制,以司法力量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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