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法治教育,提升学生的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营造和谐安全的校园环境,近日,巫山县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张家祥以法治副校长的身份来到巫山第二中学开展调研及普法宣传活动。
座谈会上,学校领导首先介绍了学校的办学理念、依法治校实践以及德育工作成效,并表示今后将进一步加强与检察院的沟通协作,在法治宣传教育、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学校安全管理等方面强化检校协作,不断增强师生的法治意识,建设平安和谐校园。
张家祥表示,检察机关作为法治建设的重要力量,在青少年法治教育中担负着重要职责,他也会以此为契机,带头践行好法治副校长的职责,不断提升青少年法治教育质效。随后,双方就司法保护学生权益、校园安全管理等问题进行了深入讨论。
调研中,张家祥一行实地察看了校园安保设施、心理咨询室等重点区域,详细了解了学校在安全管理、心理健康教育等方面的具体做法与成效。
“同学们,你们知不知道,到了多少岁就要为自己的行为承担刑事责任?”在普法讲座上,一开场,“莎姐”检察官就抛出了一个既紧扣法律又关乎自身的问题,瞬间吸引了全场学生的注意(如图)。随后,“莎姐”检察官以真实案例为切入点,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深入浅出地为大家讲解了刑事责任年龄的界定、校园欺凌的正确应对以及性侵害的多元防范措施,引导学生树立自我保护意识、筑牢法律底线。
据介绍,下一步,巫山县检察院将持续深化“莎姐守未”工作,进一步巩固检校合作机制,推动法治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为青春成长注入法治能量。
通讯员 杨瑷屹 记者 张柳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