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近日,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总队高速公路第四支队一大队查处一起涉嫌使用套牌、逃避超限检测、违规使用ETC通行及严重超限运输的违法案件,涉事运输企业被依法处以罚款18000元,并补缴通行费1600元,相关违法行为已移送公安机关进一步处理。
当日21时48分,G50沪渝高速晏家收费站向四支队报案,称一辆悬挂皖P3F8∗∗号牌重型半挂车未按规定接受入口超限检测,利用轿车ETC设备擅自驶入G50沪渝高速公路。接报后,四支队执法人员迅速出动,通过科技手段调取大量监控录像,比对数百台同类型车辆,最终锁定该车真实号牌为川X720∗∗/川X89∗∗挂,所属企业为四川广安某运输公司。
执法人员兵分两路展开深入调查:一组前往货运站场核实货物情况,确认该车实际装载铜板15块;另一组对驾驶人王某某进行询问,其承认使用轿车ETC设备违规通行的事实。经过一个月多方取证,最终测定该车货物总重达85.204吨,属于严重超限运输行为。
执法人员表示,承运企业上述行为违反了《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依法对该企业处以罚款18000元,依法追缴通行费1600元。同时,对其扰乱超限监测秩序的行为另案处理,并将违规配货问题抄告属地交通执法支队、套牌嫌疑移送公安机关侦办。
记者 杨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