往期阅读
当前版: 12版 上一版  下一版
上一篇    下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高速路上遗洒货物 货车所属单位受罚

  本报讯 近日,重庆市交巡警总队高速公路第五支队綦江大队接群众报警:S22江綦高速江津往綦江方向贾嗣隧道内,路面洒落大面积金属物体,造成多起过往车辆轮胎受损。接到报警后,巡逻民警赶到现场,立即封闭障碍车道,并组织道路维护单位开展路面清障工作。

  经调查,一辆豫C号牌货车装载菱形铝制品(2cmx2cm),从大足区邮亭镇出发前往綦江区卸货,因路程距离较近,未按规定装载运输,导致途中铝制品散落,造成后方多车的轮胎受损。

  綦江大队民警对该车驾驶人“货物遗洒、飘散”的违法行为依法处以罚款200元,对车属单位“未采取必要措施防止货物脱落”依法处以罚款1500元,并将该案件移交至交通运输执法部门调查处理。同时,该车驾驶人将承担本次事故全部责任。

  高速交巡警表示,高速公路“货物遗洒、飘散”,不仅影响通行秩序,更会带来严重的安全隐患:影响交通秩序,高速公路车流量大,车厢遗洒货物等情况可能影响正常行驶的车辆,后方驾驶员紧急避让时,极易导致车辆失控、侧翻、甩尾,从而引发事故;威胁交通安全,细小颗粒物和液体覆盖路面,会大幅降低轮胎附着力,而轻质飘散物可能遮挡驾驶员视线或缠绕车辆部件,导致车辆极易失控、侧滑、甩尾;损坏道路设施,掉落的大型货物可能损坏交通设施,遗漏的有害液体可能破坏路面特性。

  因此,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机动车载物应当符合核定的载质量,严禁超载;载物的长、宽、高不得违反装载要求,不得遗洒、飘散载运物。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本法另有规定的,按照规定处罚。

  交管部门提醒:

  货车载物出发前务必检查货物装载情况,确保物品捆扎牢固。行驶中发现货物遗洒、脱落,应安全停车后在来车方向设置警示标志,并及时报警。在高速公路行车发现行车道有洒落物时,应报警处理。

  记者 唐孝忠

上一篇    下一篇
 
     标题导航
5岁儿童突然从路边跑出被撞伤,自身存在过错担主责,交巡警提醒驾驶人:~~~
减免台湾“首来族”证件费新政实施~~~
机票有变动?豪华酒店价格诱人?网上兼职却成诈骗帮凶?渝北警方提醒:~~~
~~~
首批20年有效期二代身份证陆续到期,叠加暑期学生办证高峰~~~
如何才能快速拍出合格的出入境证件照片?~~~
   第01版:一版要闻
   第02版:要闻汇
   第03版:最前沿
   第04版:深关注
   第05版:检察专刊
   第06版:司法行政专刊
   第07版:天平专刊
   第08版:公安专刊
   第09版:公安专刊
   第10版:案侦录
   第11版:案与法
   第12版:微服务
   第13版:理论窗
   第14版:公益广告
   第15版:副刊
   第16版:副刊
防“鬼探头”谨记一看二慢三通过
我市迎来首位免费办证台湾居民
暑期警惕这三类高发诈骗案件
高速路上遗洒货物 货车所属单位受罚
警方教你怎么办证省时更省力
请收下这份拍照实用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