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近日,市民老刘与前公司历时3年的工伤保险待遇纠纷画上了圆满句号。
老刘曾是南岸区A物业公司的水电工,2022年4月在工作时不慎摔伤。经鉴定,其伤情被认定为工伤,伤残等级评定为八级。收到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相应款项后,老刘发现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偏低,且部分门诊、住院医疗费未报销。老刘认为,伤残补助金产生差额系公司未足额参保导致,该差额及未报销的医疗费应由公司承担。
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未果后,2024年2月初,老刘找到南岸区检察院申请监督。“现有证据难以证明A公司购买的社会保险缴费基数过低,需先向社会保险管理部门反映、投诉,由该部门对缴费基数进行稽核才能证明公司是否存在未足额参保的情形。”审查案卷后,承办检察官为老刘提供了法律咨询。
社保中心经核查确认A公司未足额参保,承办检察官第一时间取证,并对案件事实、法律关系、争议焦点等问题进行梳理后,于2024年9月12日向市检察院第五分院提请抗诉。后市检察院第五分院向市五中法院提出抗诉,本案依法启动再审。
为减轻当事人诉累,经检察院、法院、社保中心三方共同调解,最终达成和解并即时履行,促成矛盾纠纷彻底化解。
记者 张柳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