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本应是温暖的港湾,承载着和谐与关爱。当家庭暴力侵蚀家庭的安宁,特别是老年人成为受害者时,其身心所遭受的创伤实在令人痛心。近日,潼南区法院执结一起涉及“啃老”与家庭暴力的人身安全保护令案件,捍卫了老年人的合法权益。
“啃老”男子家暴父母亲
法院发人身安全保护令
49岁的王某长期无固定工作,也不外出自谋生路,一直依赖年过八旬的父母王大爷和李老太生活,3人共同居住在二老名下的房屋内。
在共同生活期间,王某反而多次辱骂、威胁父母,尤其是在酗酒之后,更是对二老无故吵闹甚至殴打,致使王大爷和李老太长期生活在恐惧之中,无奈外出租房居住。
在饱受折磨之后,二老鼓起勇气向潼南区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潼南区法院经严格审查,确认王某的行为严重侵犯了二老的合法权益,遂依法作出裁定:禁止王某对王大爷和李老太实施殴打、辱骂、威胁、骚扰、跟踪等行为,并责令其迁出二老的住所。
被执行人无视裁定
法院依法强制执行
人身安全保护令是法律赋予受害人的“护盾”,然而王某却拒不迁出二老的住所。该案涉及反对家庭暴力与保护老年人合法权益两项重要工作,潼南区法院执行法官立即走访社区居委会和辖区派出所,全面了解该案的具体情况,并向两家单位送达了人身安全保护令,协同各方力量共同推进执行工作。随后,执行法官与社区工作人员前往王某家中,当面送达了相关法律文书,责令其限期搬离王大爷和李老太的房屋。
期限届满,王某却无动于衷。执行法官果断采取行动,邀请社区居委会、小区业委会及辖区派出所相关人员共同参与执行,并通知王某到法院接受调查。派出所表示,多次接到二老的家暴报警,每次都对王某进行了严肃的批评教育甚至依法处罚,可他就是屡教不改。社区居委会也证实,多次对王某进行劝导教育,均无效果,其行为在小区内造成了恶劣影响。面对执行法官,王某却辩称自己无处可住。但经调查核实,王某名下有一套住房,完全具备独立居住条件。
面对王某的狡辩,执行法官依法对其进行严厉训诫,详细阐释反家庭暴力法相关规定,严肃告知其违反人身安全保护令、拒不执行法院生效判决裁定的严重法律后果。在法律的威慑下,王某最终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同意配合搬迁。在执行法官、社区工作人员和辖区派出所民警的监督下,王某收拾自身物品搬离了二老的房屋,该案得以顺利执结。
弘扬尊老敬老美德
承担赡养老人责任
尊老敬老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爱老助老是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体现。每一位成年子女都应当切实承担起赡养、关爱老人的责任,传承和弘扬孝老爱亲的优良传统。潼南区法院始终秉持司法为民的宗旨,对家庭暴力保持“零容忍”态度。潼南区法院将持续加强与各单位的协同合作,充分发挥人身安全保护令制度的作用,为老年人等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保护筑牢司法屏障。
记者 唐孝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