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方:
·公司名称:重庆两江幽兰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00103MADBF2L87P
·现法定代表人:刘真慧
·职务:法定代表人
原法定代表人:成早
声明事项:
成早、刘真慧作为重庆两江幽兰酒店管理有限公司的两届法定代表人,现就本公司发现的一起劳动合同伪造事件,郑重声明如下:
近期,本公司经内部审计/核查发现,一份涉及上述涉嫌伪造合同方(员工李沫)的《劳动合同》(合同编号不详,存在重大疑问,包括本人李沫签名及无法定代表人签字)。
经本公司严格鉴定与调查,现确认:
1.该份《劳动合同》尾页“甲方(用人单位)”处所加盖的本公司公章/合同专用章,系非法伪造的印章。
2.该份《劳动合同》的全部内容及条款,并未经本公司授权或审批,纯属个人伪造行为。
3.因此,本公司认定该份《劳动合同》为无效的虚假文件,自始不对重庆两江幽兰酒店管理公司产生任何法律效力。本公司绝不承认该合同项下的任何所谓“权利”或“义务”。
该伪造行为严重违反了国家法律法规,涉嫌构成伪造公司印章罪,不仅侵害了本公司的合法权益,也严重扰乱了社会经济秩序。
本公司现已/即将采取以下法律措施:
1.已向公安机关正式报案,追究伪造者的刑事责任。
2.已就该事件向全体员工进行内部通报,以正视听,维护公司管理秩序。
3.本公司保留通过民事诉讼等一切法律途径,向伪造方追索由此给本公司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和商誉损失的权利。
正告相关各方:任何单位或个人均不得依据该伪造的《劳动合同》与本公司或冒用本公司名义进行任何接洽或交易。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和经济损失均由行为人自行承担,本公司将依法追究其相应责任。
本公司一贯秉持合法、诚信的经营理念,对于任何企图损害公司利益的违法行为,都将坚决采取法律手段,维护自身权益。
特此声明!
声明方:重庆两江幽兰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原法定代表人:成早
现法定代表人:刘真慧
日期:2025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