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在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上,市检察院在报告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检察工作情况时介绍,2022年1月至2025年6月,全市检察机关共办理生态环境资源类案件9409件。其中,受理审查逮捕案件202件366人、受理审查起诉案件3407件6353人、刑事诉讼监督案件411件,公益诉讼案件4318件,民事行政检察监督案件1071件(含支持起诉、刑行反向衔接案件)。
严惩破坏环境资源犯罪。市检察院与市公安局、市生态环境局联合开展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和污染源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违法犯罪、整治第三方环保服务机构弄虚作假问题等专项行动,起诉污染环境类犯罪82件192人,推动排查重点企业1.6万次,发现并督促整改环境问题近2000个,其中,涉危险废物等问题843个。
在刑事检察监督中,依法监督公安机关立(撤)案291件,纠正漏捕、漏诉57人,向侦查机关提出书面纠正违法通知书120件次;联合市高法院修订《关于污染环境罪的量刑指引(试行)》,统一办案标准,对认为确有错误的刑事裁判提出抗诉4件,已改判或发回重审2件。
在民事检察监督中,重点加强对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环境污染责任纠纷等民事案件的监督,共办理民事检察监督案件256件。
在行政检察监督中,共办理行政检察监督案件815件。其中,对认为确有错误的行政裁判提出抗诉和再审检察建议20件,通过抗诉、和解、听证等举措,化解环境资源领域行政争议124件。
3年多来,重庆检察机关加强生态公益保护,并促进生态修复治理。全市检察机关共办理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行政公益诉讼案件3178件,开展磋商1467件,向行政机关发出检察建议1677件,检察建议整改率达95%以上;办理民事公益诉讼案件1140件,支持行政机关开展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磋商575件。
修复治理方面,督促有关单位保护耕地、林地2.3万余亩,保护水源地和水域面积7000余亩,督促回收和清理固体废物66万余吨。与市生态环境局等单位建立生态环境公益诉讼与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磋商衔接机制,追偿生态损害赔偿金4226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