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朱颂扬)近日,渝北区法院以5G车载便民法庭为纽带,将一起非法捕捞水产品案的巡回审判“搬”进重庆大学模拟法庭,通过“现场审理+实时转播”创新模式,为全校师生呈现了一堂贯穿“科技、法治、生态”三大主题的沉浸式教育课堂。
巡回审判进校园
师生同上法治课
“现在开庭!传被告人到庭!”随着庄严的法槌声在重庆大学模拟法庭响起,唐某非法捕捞水产品案的巡回审判正式开始。与此同时,停放在校园广场的5G车载便民法庭,高清屏幕同步展示庭审画面,将司法公开的触角延伸至校园各个角落。
2024年9月,被告人唐某在铜梁区永嘉镇天兴桥附近的穆家河河段,乘坐皮划艇铺设4张渔网,非法捕获翘嘴鱼、鲫鱼等23尾,渔获物共7.69千克,造成天然渔业资源经济损失1700余元。经铜梁区农业农村委员会认定,案涉河段属重庆市长江流域重点水域全面禁捕范围,4张渔网为三重刺网,属禁用渔具。唐某自愿认罪认罚,并支付生态环境损害赔偿金2000元。
渝北区法院经审理认为,唐某违反保护水产资源法规,在禁渔区、禁渔期使用禁用工具捕捞水产品,情节严重,构成非法捕捞水产品罪,当庭判处其拘役二个月,缓刑四个月。
以案释法效果佳
环保理念入心田
为实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效果,庭审结束后,法官从唐某非法捕捞水产品案切入,系统解读长江十年禁渔的法治逻辑。长江十年禁渔不是简单的禁令,而是基于生态规律的科学决策——禁渔期保护鱼类繁殖,禁用密眼网守护幼鱼生存,这些规定背后是对长江生态链完整的坚守。
“司法实践中,不仅要依法裁判,更要思考如何让法律惩戒与生态修复形成闭环。重庆作为长江上游生态安全屏障,每一起非法捕捞案件的审理都承载着特殊使命。我们不仅要通过判决守住法律底线,更要让法治声音穿透校园围墙,推动全社会筑牢‘不敢捕、不能捕、不想捕’的思想防线。”法官说道。
随后,围绕旁听师生关注的法律适用问题,法官一一进行详细讲解。本案中,唐某的渔获量看似不大,但在禁渔区使用三重刺网这一“灭绝式捕捞”工具,已然触碰法律红线。法律惩戒的不仅是行为结果,更是对生态保护秩序的坚决维护。
“鲜活案例的巡回审理与深度解读,比传统课堂讲授更具冲击力,能让生态法治理念真正‘入耳入脑入心’。”重庆大学法学院环境法学教授对本次活动赞誉有加。
活动尾声,5G车载便民法庭循环播放着长江流域生态司法修复宣传片,画面中,曾遭到严重破坏的水域经增殖放流等修复措施重现生机。
据悉,此次活动将“5G科技”“生态司法”“校园教育”三者深度融合,既打破了传统庭审的空间限制,使司法公开从“固定场所”走向“移动传播”,让法治教育覆盖更广泛的群体,又实现了“个案审理”向“人才培养”的延伸,为未来的法律从业者、生态守护者埋下“司法为民、护卫生态”的种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