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再次无证驾车,且驶入高速公路;驾驶证逾期未换再次驾车;驾驶证被吊销仍驾车……9月12日,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总队高速公路第二支队将近期查处的典型案例进行曝光,该支队依法对上述3人罚款1500元,行政拘留5日,请广大驾驶人引以为戒。
近日,该支队梁平大队在梁平西收费站当场查获李某“再次无证驾驶”的违法行为。经查,李某于2024年5月因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车辆被处罚,此次李某再次无证驾驶机动车从丰都县进入高速公路,欲前往梁平访友,不料被民警现场查获。
近日,该支队万州大队民警在五桥收费站在对渝D籍小型汽车进行检查时,驾驶人吴某不能出示驾驶证。经查,吴某的驾驶证有效期于2014年12月截止,且未申请换证(逾期十年),其驾驶证已被依法注销。2024年4月,吴某因驾驶证被注销后仍驾驶机动车被依法处罚。此系第二次因“无证驾驶”被查获。
近日,该支队万州大队民警在万州收费站例行检查,发现渝A籍小型汽车驾驶人杨某不能出示驾驶证。经查,杨某的机动车驾驶证目前处于吊销状态;2025年2月14日,其因无证驾驶已被查处。
记者 唐孝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