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应急车道是生命通道,非紧急情况下在高速公路应急车道停车的行为不仅违法,还极易引发交通事故。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总队高速公路第四支队对今年7月非紧急情况下在高速公路应急车道停车的违法行为进行曝光,希望广大驾驶人朋友引以为戒,遵守交通规则,文明出行!
7月3日,在G50沪渝高速公路(重庆段)1547公里处,渝AN***4车停在应急道;7月19日,在G69银百高速公路(重庆段)1209公里处,渝A2***B车停在应急道;7月28日,在G50沪渝高速公路(重庆段)1663公里处,渝A7***7车停在应急道;7月30日,在G50沪渝高速公路(重庆段)1715公里750米处,渝AC***V车停在应急道。对上述占用应急道的车辆,重庆公安交管部门依法对以上违法驾驶人罚款200元,驾驶证记9分。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非紧急情况时,不得在应急车道行驶或者停车。部分驾驶人因“困了休息”“设置导航”“接打电话”等原因,而随意将车停在应急车道,不仅会扰乱交通秩序,还可能将自己和他人的人身安全置于险境,极易使同向车辆不明前方情况而发生事故。 记者 唐孝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