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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市分行与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市分公司债权转让通知暨债务催收联合公告

  附件                         公告资产清单

  根据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市分行与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市分公司签署的《不良资产批量转让协议》,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市分行(含相关下属支行)已将其对下列债务人及担保人享有的主债权及担保合同项下的全部权益依法转让给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市分公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市分行与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市分公司联合公告通知各债务人及担保人以及其他相关各方。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市分公司作为上述债权的受让方,现公告要求下列债务人及担保人,从公告之日起立即向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市分公司履行主债权合同及担保合同约定的偿付义务或相应的担保责任,并积极配合办理变更登记等相关事宜。

  特此公告。

  附件:公告资产清单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市分行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市分公司

  2025年7月30日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市分公司联系人:褚经理 

  联系电话:023-68577692

  地址:重庆市渝北区黄山大道中段67号信达国际写字楼A栋22楼   

  注:1.本公告清单仅列示截至2025年4月20日的贷款本息余额,借款人和担保人应支付给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市分公司的利息按借款合同、担保合同、司法判决以及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计算。已经进入诉讼程序的,并已由转让方垫付的应由借款人及担保人负担的诉讼费、保全费、律师费等相关费用以有关法律文书确定金额为准;2.若债务人、担保人因各种原因更名、改制、停业、吊销营业执照或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的,请相关承债主体及/或主管部门代位履行义务或履行清算责任;3.清单中的“担保人”包括保证人、抵押人、出质人等;4.若本清单中担保人名单出现遗漏或笔误的,并不意味着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市分公司对其担保责任的免除,担保人仍须按合同约定及法律规定承担担保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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