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长寿区委政法委直面基层执法司法监督的沉疴痼疾,通过制度创新、力量整合、机制协同,走出了一条提升监督质效的改革之路。
完善制度体系,让监督有章可循。长寿区制定《执法检查工作实施细则》等4项规范性文件,明确法院8类、检察院6类、公安局7类、司法局4类监督重点,将监督对象、范围、手段和边界一一框定。同时,建立“年度计划+清单管理”机制,每年初科学制定执法检查和案件评查计划,细化从立项、检查到整改的全流程规范,推动监督工作从“应急式”向“制度化”转变。
整合专业力量,为监督注入“硬核”支撑。组建“三位一体”的监督队伍:从政法系统、人大政协、高校院所选拔43名精英,成立执法监督员库;与重庆大学、西南政法大学等高校合作,组建专家咨询委员会;打破部门壁垒,抽调多单位业务骨干,成立执法检查组。三方力量优势互补,让专业知识与实践经验深度融合,为监督工作装上“智慧大脑”。
创新监督模式,实现精准“靶向治疗”。建立“季度会商+跟班进驻”机制,与纪委监委、政法单位派驻纪检组定期分析涉法涉诉信访和投诉举报数据。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法院终本执行、检察院未检工作等领域开展检查,形成问题清单并跟踪整改。
强化协同联动,构建监督“闭环生态”。打破部门壁垒,建立执法监督与法律监督衔接机制,将疑难案件移交检察院复核;与纪检监察机关建立线索双向移送机制,对违纪违法问题“一查到底”;区委常委会每半年专题听取政法队伍建设汇报,从顶层强化党对监督工作的领导。通过内外联动、上下贯通,形成了“发现问题——移交线索——督促整改——跟踪问效”的监督闭环。
改革带来的变化立竿见影。2024年,长寿区通过专项执法检查,评查案件2300余件,征集群众意见216条,发现瑕疵案件457件、存疑涉案车辆107辆,推动政法单位完善内部监督机制14项。长寿区群众安全感民调指数达到99.29%,排名全市第二。
记者 张成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