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綦江区法院:

被执行人瞒报财产 被处司法拘留15天

  本报讯 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瞒报财产就能蒙混过关逃脱还款义务?没那么简单!近日,綦江区法院果断出击,依法对一名拒不履行赔付义务且未如实申报财产的被执行人采取司法拘留措施,以强有力的手段捍卫了法律尊严与司法权威。

  2020年5月,李某在工作期间不幸受伤,后被认定为伤残三级。綦江区法院经审理后判决某工程公司需向李某支付医疗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等各项费用共计235万余元。然而,判决生效后,某工程公司却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无奈之下,李某向綦江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在案件执行过程中,法院经深入调查发现,某工程公司股东霍某存在抽逃出资的违法行为。依据相关法律规定,綦江区法院依法裁定追加霍某为被执行人,要求其在抽逃出资范围内,对某工程公司尚未履行的案涉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随后,綦江区法院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向霍某发出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明确责令其如实申报个人财产情况。但霍某心存侥幸,在申报财产时故意隐匿了车位、住房等重要财产信息,并谎称自己无履行能力,以此拒绝承担应尽的赔付义务。

  霍某的这种行为严重挑战了法律的权威性和严肃性。鉴于其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且未如实申报个人财产,綦江区法院经过审慎研究,决定对霍某处以司法拘留十五日。

  据悉,綦江区法院以涉民生执行案件“2025·迅雷行动”为有力抓手,积极建立健全“护民生,解民忧”的常态长效工作机制。该院始终将目光聚焦于涉及群众最多、涉及利益最广、最能让群众有获得感的民生案件,通过强化执行担当、创新执行举措、改进执行作风等一系列行之有效的组合拳,全力打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公里”,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使人民群众的获得感成色更足、幸福感更可持续、安全感更有保障。

  记者 叶会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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