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逸昂闪耀有限公司(Outstanding Charming Limited)与中硕汇建设重庆有限公司签署的《债权转让协议》,逸昂闪耀有限公司(Outstanding Charming Limited)已将其对下方《附:转让债权清单》中债务人及其担保人享有的全部权利(包括但不限于主债权、担保债权、违约金债权、利息债权、损失赔偿权)依法转让给中硕汇建设重庆有限公司。
中硕汇建设重庆有限公司受让债权后,将《转让债权清单》中债务人及其担保人享有的全部权利(包括但不限于主债权、担保债权、违约金债权、利息债权、损失赔偿权)转让给了邱昌荣,上述债权执行依据为《重庆市渝中区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20)渝0103民初3738号,执行案号:(2021)渝0103执21992号。现中硕汇建设重庆有限公司与邱昌荣公告通知各债务人和担保人以及其他相关各方。
邱昌荣作为上述债权的受让方,现公告要求下列债务人及其相应的担保人或其承继人(重庆乾康物资有限公司、刘康、何德惠、王钰),从公告之日起立即向邱昌荣履行主债权合同及担保合同等相关法律文件项下约定的偿付义务或相应的担保责任。
特此公告!
中硕汇建设重庆有限公司
邱昌荣
2023年5月24日
注:1.清单中“担保人”包括保证人、抵押人、出质人,担保人的担保范围以签署的合同、相关法律文件确认内容为准。如公告中债务人、债权金额、担保人等信息与事实不符的,以签署的合同、相关法律文件确认内容为准。
2.本公告清单列示的债权本金和债权利息,债务人和担保人应支付给邱昌荣。
3.若债务人、担保人因各种原因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的,请相关承债主体及/或主管部门代为履行义务或履行清算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