往期阅读
当前版: 06版 上一版  下一版
上一篇    下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重庆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公告

  林嘉明:

  本机关已于2025年07月23日向你(单位)作出《催告通知书》渝10703交执罚【2025】第0381号,并于2025年07月23日通过邮政特快专递向你送达,因电话无法联系,收件人地址迁移 ,现已退回本机关。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作出的内容如下:

  因你于2025年05月31日10时00分许,驾驶渝AB59910号车在 陈家坪存在未取得从业资格证,驾驶出租汽车从事经营活动的违法行为,本机关已向你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渝10703交执罚[ 2025]第0381)。在该处罚决定生效后,因你至今未依法履行法定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五十四条规定,本机关决定在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前向你催告履行义务。

  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重庆市交通运输委员会

  2025年08月01日

上一篇    下一篇
 
     标题导航
~~~万州区检察院以数字赋能破解财产刑执行难题
~~~涪陵区检察院通过高质效履职实现“护民”与“护企”双赢
~~~
~~~案号:20246440170
~~~
~~~
~~~
   第01版:一版要闻
   第02版:要闻汇
   第03版:天平专刊
   第04版:公安专刊
   第05版:公安专刊
   第06版:检察专刊
   第07版:微服务
   第08版:司法行政专刊
让“沉睡”的判决执行到位
“检察蓝”织起护薪保障网
公告
重庆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催告通知书
重庆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公告
遗失启事
重庆市万州区交通运输委员会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