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朝强:
因你杨朝强驾驶云AQ79T3于2024年08月18日19时30分在G69银百高速下行K1235+0m存在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客运经营的行为,本机关于2024年11月06日作出了罚款人民币10000.00元(壹万元整)的决定,决定书案号为渝交执罚20246440170。你(单位)逾期未履行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三十五条和第五十四条的规定,现就有关事项催告如下,请你(单位)按要求履行:
1.履行标的:罚款人民币10000.0元(壹万元整)。
2.履行期限:自收到本催告通知书起10日内。
3.履行方式:于重庆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总队高速公路第四支队四大队缴纳罚款。
4.履行要求:一次性全额履行。
5.其他事项:联系电话:023-70600610。
你逾期仍不履行的,本机关将依法采取以下措施:
□1.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
□2.根据法律规定,将查封、扣押的财物拍卖抵缴罚款。
□√3.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4.依法代履行或者委托第三人:代履行。
□5.其他强制执行方式:。
你可向本机关进行陈述或申辩,本机关将依法核实。
重庆市交通运输委员会
2025年08月04日
本文书一式二份,一份存根,一份交当事人或其代理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