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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富城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与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债权转让通知暨债务催收联合公告

  注:1.本公告清单仅列示截至2024年9月26日的贷款本金余额,借款人和担保人应支付给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的利息按借款合同、担保合同及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计算。已经进入诉讼程序的,并已由转让方垫付的应由借款人及担保人负担的诉讼费以有关法律文书确定金额为准。

  2.若借款人、担保人因各种原因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的,请相关承债主体及(或)主管部门代为履行或履行清算责任。若本清单中担保人名单出现遗漏或笔误的,并不意味着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对其担保责任的免除,担保人仍须按合同约定及法律规定承担担保责任。

  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与重庆富城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于2025年4月30日签定《不良资产批量转让协议》(合同编号FCAMC-03-20250301-1号),将重庆富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从原债权人重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收购的下列债权“转让债权”依法转让给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现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受让方,取得清单所列16户借款人及其担保人享有的主债权及借款合同、担保合同、抵债协议、还款协议和其他相关协议项下的全部权利及实现和执行资产包内各项资产相关的全部权利和法律救济,包括但不限于重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已经缴纳的诉讼费、保全费、律师服务费等。重庆富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特公告通知各借款人、担保人以及借款人、担保人因各种原因发生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等情况的相关承债主体或清算主体。

  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作为上述债权的受让方,现公告要求公告清单中所列包括但不限于借款人、担保人及其他还款义务人,从公告之日起立即向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履行主债权合同及担保合同约定的还本付息义务或相应的担保责任,以及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对涉诉债权所主张的权利。

  特此公告

  重庆富城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7月16日

  重庆富城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地址:重庆市江北区永平门街14号23-1,联系电话:18623194528

  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地址:杭州市上城区山南印中心2号楼101室,联系电话:138838480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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