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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沙坪坝融兴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与重庆乐杨路企业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债权转让通知暨债务催收联合公告

  附件

  根据重庆市沙坪坝融兴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与重庆乐杨路企业咨询服务有限公司签署的《资产转让协议》合同编号:沙坪坝融兴资转【2025】01号、沙坪坝融兴资转【2025】02号,重庆市沙坪坝融兴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已将其对下列债务人及担保人享有的主债权及担保合同项下的全部权益依法转让给重庆乐杨路企业咨询服务有限公司。重庆市沙坪坝融兴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与重庆乐杨路企业咨询服务有限公司联合公告通知各债务人及担保人以及其他相关各方。

  重庆乐杨路企业咨询服务有限公司作为上述债权的受让方,现公告要求下列债务人及担保人,从公告之日起立即向重庆乐杨路企业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履行主债权合同及担保合同约定的偿付义务或相应的担保责任,并积极配合办理变更登记等相关事宜。

  特此公告。

  附件:公告资产清单

  重庆市沙坪坝融兴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

  重庆乐杨路企业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2025年12月8日

  重庆乐杨路企业咨询服务有限公司联系人:季全英 

  联系电话:13982593278;地址:重庆市璧山区青杠街道锂山路500号

  注:1.本公告清单列示截至公告发布日的贷款本金余额,借款人和担保人应支付给重庆乐杨路企业咨询服务有限公司的利息按借款合同、担保合同、生效判决文书及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计算。已经进入诉讼程序的,并已由转让方垫付的应由借款人及担保人负担的诉讼费、保全费、律师费等相关费用以有关法律文书确定金额为准。

  2.若债务人、担保人因各种原因更名、改制、停业、吊销营业执照或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的,请相关承债主体及/或主管部门代位履行义务或履行清算责任。

  3.清单中的“担保人”包括保证人、抵押人、出质人等。

  4.若本清单中担保人名单出现遗漏或笔误的,并不意味着重庆乐杨路企业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对其担保责任的免除,担保人仍须按合同约定及法律规定承担担保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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