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连日来,市交通执法总队直属支队接连化解3起租车消费纠纷,成功为市民挽回不合理损失共计3300元,以实际行动践行“执法为民”理念,赢得投诉人认可。
10月以来,直属支队通过“民呼我为”平台多次收到租车纠纷投诉,问题集中表现为:市民通过网络平台租车,还车时被租车公司以划痕为由,强制索要高额维修费用,且协商无果、平台投诉无门。经执法人员初步核查,3起投诉均指向同一家租车企业,涉嫌“提灯定损”。
直属支队执法人员对该租车企业开展现场执法检查。在核查中,一起纠纷引起执法人员注意:10月1日,市民通过支付宝平台向该公司租赁车辆,还车时被以“车辆两面划痕”为由,强制要求支付维修费2400元、停运费980元、折旧费980元,合计4360元。市民提出明确异议:划痕维修市场价仅需100~1000元,且已购基础保险明确免折旧费。该市民经协商无果后被迫支付2800元,向平台投诉也未获解决。针对该纠纷,执法人员通过现场核查车辆损伤情况、调取租车合同及保险条款,明确判定租车公司维修费用收费标准不合理。
随后,执法人员多次与租车公司负责人沟通协商,同时开展法治宣传,向其普及消费者权益保护相关法律法规,阐明乱收费行为的违法性。经过耐心沟通与法律引导,10月28日,租车公司最终退还市民1500元不合理收费。结合其他2起纠纷处置,直属支队累计为群众挽回损失3300元,投诉人均对执法成效表示满意,高度认可执法人员“快速响应、依法维权”的执法作风。
对此,执法人员对该租车公司及关联企业开展深入调查,发现该租车公司提供出租的车辆未登记为租赁,根据《重庆市道路运输管理条例》相关规定,执法人员依法对该租车公司作出罚款5000元的行政处罚。
记者 舒楚寒

